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2011年的工作和2012年的工作意见,请予审议。
2011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惠民生、促和谐、保稳定、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以代表工作为基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进我县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较好的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着重于民族立法工作,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民族立法是宪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特殊权力,是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民族立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依法治县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认真做好《自治条例》及林业、交通、城建、环保、水资源等单行条例的学习、宣传、落实的基础上,按照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我县制定的各项单行条例进行清理修改完善,并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制定实施办法,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制保障。作出《关于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并批准了“六五”普法规划,对引导公民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强化依法行政和公正廉洁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
二、着重于规范人事任免程序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党组会、主任会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向县委报告干部任免中的重大问题等方式,保证县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同时,通过听取对拟任人员的情况介绍、任前法律考试、拟任职人员任前表态发言、现场颁发任命书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增强拟任人员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去年,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3人次,其中任命22人次,免职16人次,辞职3人次,撤职2人次。坚持任免与监督并重,在做好人事任免的同时,对选举任命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述职评议,进一步加强了对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2011年县人大常委会采取民主测评与干部本人述职相结合的方法,对“一府两院”的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工作评议,极大地增强了被评议人为党负责、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有力地促进了被评议人和部门的工作。
三、着重于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加强监督,不断加大力度、创新方式、规范程序、提高透明度,增强实效性。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听取专项报告与组织代表视察(查)、推动自身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督促“一府两院”解决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着力推动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切实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通达工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文物保护、林政执法、渔业发展、非税收入、工业园区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为了保证审议质量,增强审议实效,县人大常委会立足议题选择求“准”,以突出经济建设为重点,以抓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为核心,少而精定议题;立足监督效果求“实”,督促“一府两院”研究处理落实的审议意见情况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反馈,年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一些重点问题,实行跟踪监督,确保了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四、着重于依法审查和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努力维护计划和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审查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人大依法对财政预算实行监督就是要保证财政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通过严格监督,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有力地支持和促进财政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另外,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青龙水库前期工作资金贷款作出决议、决定。
五、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对代表负责、为代表服务、接受代表监督的主题,坚持代表的主体地位,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基础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制度、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研活动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确保了代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代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一是注重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按照学习基本法律、熟悉代表职责、密切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的要求,采取代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同时,还有计划地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对我县农业产业培植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建设等问题进行调研,拓展代表的参政议政范围。二是积极为代表提供信息服务。为每一位县人大代表订阅《云南人大》,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订阅《中国人大》,定期向乡镇人大主席团寄送年度工作要点、人大常委会会刊等有关资料,让代表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把握工作重点,增强代表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三是进一步拓宽代表活动渠道。组织部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大幅度提高代表活动经费,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搭建平台。四是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根据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着力提高乡镇人大主席履职能力。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的培训。为开拓乡镇人大主席视野,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组织乡镇人大主席赴省外学习考察,为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配备了电脑,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六、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
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和答复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代表依法行使权力的具体体现。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们共提出意见建议74件,内容涉及水利、交通、教育、农业、林业、电力、移民、财政等方面的工作。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所提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汇总、分类、整理,及时召开交办会,提出办理要求,落实承办责任,移交“一府两院”办理。并从74件意见建议中,确定6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案作为重点督办件。在办理过程中,采取加强联系、扩大面商、定期催办、跟踪督办,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相关委室亲自督办,促使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一些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落实,有些被提到了县人民政府的议事日程,有些问题已经落实,有些问题正在抓紧落实,使代表建议办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七、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按照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高效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的要求,着力解决机关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水平和机关的服务水平,树立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与时俱进抓学习,建设队伍增活力
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县委人大工作会等会议精神,注重把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深入实践相结合,坚持周一学习与平时学习、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机关开展了“走基层、转作风、抓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完成各个阶段的学习任务。同时,先后有常委会领导到省市委党校参加领导干部培训、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为人大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学习,既提高了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和工作水平,也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营造了人大机关顾大局、讲奉献、干事敬业、奋发求实的工作氛围。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努力做好老干工作,认真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并汲取老干部的经验和智慧,充分发挥老干部的积极作用;把事关民生和发展、稳定大局的热点难点信访件作为机关工作重点,并认真加以督办,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3件、192人次,办结63件,办结率100%,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围绕三十周年活动,不断增强机关活力
一是组织了县人大常委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地方成立人大常委会是我国政治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县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通过收集资料,制作《依法履职 恪尽职守 光辉历程》光碟、召开座谈会、编撰书籍等形式,全面回顾和总结3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丰富经验,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确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二是积极响应市人大常委会的号召,悉心组织,参加了首届全市人大职工运动会,并获得气排球第一名、篮球和趣味接力第二名的优异成绩。
八、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根据县委“走基层、转作风、抓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立足调查研究求“深”,在每次听取和审议报告前,都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单位、企业,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见,切实做到全面、准确、真实,并撰写具有一定深度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好议题提供了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九、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县委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全县重点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工业发展、水利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以及企业改制等领域。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坚持以参与为基础、以监督为主题、以服务为宗旨、以作为为目标,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负责和参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进度快、发展好,有效地推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依法履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各位代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同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与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对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还需进一步探索和思考,监督工作的力度还不够,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还需改进。对存在的不足,我们今后将努力改进。
2012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县委第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目标,围绕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加速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确保我县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更好地为全县科学发展服务
新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按照县委第十二届二次全会总体要求,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一是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找准人大工作与县委决策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县委决策贯彻实施。二是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保证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继续坚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人员表态发言、现场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加强对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督,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四是认真做好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坚持把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法律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深入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强化全社会的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在全县形成学法守法、严格执法办事的良好氛围。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坚持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扩大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法制意识。监督和支持县人民政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使广大公民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稳步推进工作评议。要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围绕发展主题,强化监督职能
监督工作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尤其要重视从代表和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中,选择监督的重点和突破口,推动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
要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着力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重大建设项目、非税收入等方面的监督,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积极开展专题询问等监督。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定期听取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办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事前审查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审查备案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等监督形式,逐步实现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选举法和代表法,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内容,拓宽民主渠道,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更好地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丰富代表履职形式,坚持代表的主体地位,继续组织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执法检查、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不断拓展代表参政议政的途径。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继续坚持重点建议领衔督办、一般建议对口督办机制,选择一些有条件办理而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满意率,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努力推动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代表的表率作用,强化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
五、依法加强组织指导,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根据有关规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陆续展开。这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特别是本次换届选举是选举法和代表法修改后进行的第一次换届选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六、完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水平
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建设。常委会要以贯彻落实县委“走基层、转作风、抓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和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为契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牢固树立党的观念、群众观念、民主观念、法制观念,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狠抓群众工作,使常委会真正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国家机关。继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为常委会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使命,人民寄予重托。景东正站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加速发展的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县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速景东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上来,把措施和行动落实到做好今年各项工作中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同心同德,奋力拼搏,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新景东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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