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申报全国文明单位事迹材料
普洱市景东县财政局现有职工46人,其中党员37人,大专以上学历44人,会计师3人,助理会计师6人,经济师11人。多年来,景东县财政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以“加快财政体制改革,促进景东经济发展”为己任,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实现了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先后被评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云南省扶贫先进单位”。多次被评为“云南省文明单位”,2009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
一是成立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创建制度,将其纳入全局目标管理,做到创建工作和行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创建新格局,确保了文明创建常抓不懈,扎实推进。
二是健全文明创建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突出特点,以提高财政工作效能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着力点,以财政系统“五个好”创建为载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股室、”“文明岗位”、“文明标兵”、“文明家庭”、“巾帼建功标兵”“优秀党员”、“理财服务明星”等创建活动活动,抓制度促规范,抓精简促效能,抓监督促提高,形成层层覆盖的长效文明创建工作机制,确保了创建工作广泛深入,扎实有效。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一)加强财政系统的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每年评比道德模范,不断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坚持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了财政道德规范,制作了职业道德宣传栏,引导干部自觉使用《局办公文明用语》,树立文明礼貌新风。几年来,无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配合县里做好关心下一代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加“温暖社会、奉献爱心”活动。财政局与全县最贫困的太忠乡大柏村挂钩扶贫。先后筹资160万元为大柏村修建了14.8公里村社公路,改造村委会办公设施,安通了自来水,修缮了村完小校舍;筹资1600万元,为全县166个村委会新建了党员活动室,短短几年时间,大柏村由贫困村变为现在的致富村,成为全市脱贫致富的成功典范。三年来,全局干部职工为地震灾区、挂钩扶贫点贫困户捐资金、交特殊党费等价值累计15万余元,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困难党员159户,发放慰问金31800元。在开展“一帮一”扶贫解困活动中,建立了18个扶贫户联系点,全局干部职工与扶贫点75户农户结成为民服务联系户。
三、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
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局党总支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局党总支学习管理制度》,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班子的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深入开展“三读”活动,倡导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做到读好一本书,参与一次社会实践,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坚持周五学习制度,把学习成效纳入创建目标检查考核,兑现奖惩。抓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2008年—2010年共派出业务人员参加省市培训45人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并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开展“四服务、六不让”主题实践活动,即:阳光服务、高效服务、便捷服务和微笑服务。倡导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认真落实卫生防疫措施,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性的文体活动,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经典文化熏陶和教育职工,陶冶情操,提高综合素质。
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理制》、《公开办事制》、《持证上岗制》、《首问责任制》,重大事项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局机关的高效、规范运作。
二是开展和谐财政活动。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要事项实行集体协商决定。注重人文关怀,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实际困难;充分利用春节、中秋等喜庆节日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凝聚力不断增强,干群关系和谐。
三是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消防、保卫工作。由局领导同各股室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安全工作责任书》等,做到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多年来,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有责交通死亡事故,计划生育率达标。连续三年被县人民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五、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
不断加大投入,努力建设优美环境。三年来共投入210万元,用于美化绿化和改善办公条件,建成了一个设备齐全,功能完备,统一规范,文明有序,环境优美的办公环境。组织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清理城区河道,义务美化市容,节能减排等活动,各项环保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积极推进平安财政建设,内外环境优美,氛围和谐。
六、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
(一)狠抓财源建设,做到生财有道。始终把发展经济和做大做强作为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支农资金39389万元,财政扶贫资金5800万元,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效益。为学校校舍筹措资金13100万元,引进资金1.2亿多元,使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二)坚持科学管理,实现理财有效。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优先,认真落实“两个确保”和“一个低保”,实现了应保尽保,积极转变理财思路,连续14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全面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提升乡镇和村级财政保障水平。
(三)坚持以产业培植为支撑,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在巩固提升粮食、茶叶、林果、畜牧传统产业的基础上,认真培植烤烟、蚕桑、矿电等新型产业,实现烟农收入1.8亿元,位居全市第一;产鲜茧收入4767万元,居全省第三,鲜茧质量居全国之首,实现核桃产值1.03亿元,被列为云南省核桃产业基地县,实现茶叶产值1.1亿元,被列为云南省茶叶生产重点县。
(四)全力理财聚财生财工作。2010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43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2868亿元,增长2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91元,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16元,增长10.2%。
2000年被云南省委授予“党员干部结对扶贫先进单位”、2001年被中共云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2002年被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 “七七”扶贫攻坚先进集体。
“十二五”期间,景东财政局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优化管理,进一步发挥精神文明建设优势,发扬成绩,让文明和谐之花在景东县财政局更加绽放出绚丽的色彩。
卢绍科